(八打靈再也3日訊)流浪狗Kopi在街頭慘遭登州勿述縣議會射殺,愛護動物人士不滿警方及大馬獸醫服務局在接獲投報後沒有給予正面的回覆,因此計劃先於本月中到國會大廈抗議,之後再正式入稟法庭提控登州勿述縣議會。
將保護與捍衛動物權益視為己任的律師拉澤斯向星洲日報指出,其曾經手多宗涉及虐待動物的案件,目前亦為流浪狗Kopi遭射殺事件的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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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我與數動物保護組織,已針對Kopi被射殺事件到吉隆坡冼都警局及布城大馬獸醫服務局(DVS)進行2次抗議活動,但時至今日仍未獲得來自任何一方的回應。”
他補充,其亦已在10月中通過書信及電郵方式致函登州勿述縣議會,要求解釋事件與提供涉案官員的詳情,但有關當局並未作出任何回覆。
他透露,下一步計劃,他們預計將在11月中到國會大廈外舉行抗議活動,再度為流浪動物發聲。
律師:抗議後再起訴勿述縣會
“基於待決(Sub judice)案件無法做過多評論,因此我們打算在國會大廈外的抗議活動結束後,甫針對Kopi事件入稟法庭對勿述縣議會提出訴訟,這將會是大馬歷史上首次有縣議會因射殺流浪動物而被提告的案例。”
對於提控縣議會是否有勝算,他說,基於是歷史上首宗案件,因此尚無法估算勝訴率,但他們有個強而有力的案例,希望法律能為無辜的流浪動物討回公道,同時在未來讓更多動物的安全獲得保障。
他表示,在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第30(1)條文下闡明,任何人不得以槍械射擊的方式殺死任何狗、貓或其他動物,除非在緊急情況下或為了疾病控制的目的,且獲得獸醫當局的授權,而在本次Kopi的案件中,執法人員並沒有合理理據去做出這樣的殺戮行為。
“Kopi未傷害任何人,甚至也未危害社區,為何僅因它是隻流浪狗就將其射殺,甚至是棄屍路旁。”
流浪動物課題再引起關注
他指出,Kopi遭射殺案件僅是類似案件中的冰山一角,而本次獲得社會關注必須歸功於社交媒體與Kopi所在社區的居民力量,才能讓流浪動物課題再度被人們所議論。
“儘管Kopi被形容是隻流浪狗,但實際上它更像是被整個社區一同撫養的寵物,大家看著它長大,因此當它被射殺時才會引起許多人的憤怒,最後在社媒的傳播發酵下越來越多人知曉事件,並掀起一定程度的輿論。”
另一方面,談及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是否真能保障包括流浪動物在內的動物福祉時,拉澤斯對此秉持懷疑態度,並表示有關法令看似為保護動物而生,但僅具備基本條例,實際上並未有太大作用。
“我們無法想像,儘管已經有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但每日仍有流浪動物在我們眼皮底下遭殘忍殺害,其中Kopi便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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