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望生4日訊)國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涉嫌在能吉里州議席補選期間發表觸及3R課題(種族、宗教和王室)言論被提控,其律師團隊今天提交申請,將話望生地庭的案件移交哥打峇魯高等法院審理。
也是前首相的慕尤丁今年8月27日在煽動法令下被提控,案件今日重新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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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當時不認罪,法官允許被告以5000令吉加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慕尤丁律師阿米爾漢沙今天表示,他的一方已於11月1日提出申請,將地庭的訴訟轉移至高等法院。
“我們申請將案件移交高等法院有幾個原因,例如煽動法令第3和4條文是否違反聯邦憲法第10條,因為這會影響馬來西亞人分享個人故事、陳述事實和歷史記錄或發表相關意見的權利及言論自由。
此案也將涉及國家元首在聯邦憲法下的角色以及首相的任命方式。”
阿米爾漢沙指出,他們已提交相關申請並收到申請副本,預計聽證會(申請決定)將於11月或12月初舉行。
在持續約15分鐘的過堂中,法官聶莫哈末達米茲定2025 年1月15日重新過堂。
在同一程序中,聶莫哈末也批准了阿米爾的要求,即由於後勤因素,慕尤丁在重新過堂時被豁免出席。
該案由阿茲麗娜拉絲迪領導的5名副檢察司處理,而慕尤丁則由阿米爾領導的6名律師代表。
慕尤丁今早再度來到話望生法庭,在進入法庭之前,他與支持者在外面祈禱。
根據控狀,慕尤丁被控於8月14日晚上10時30分至11時50分之間,在柏拉蘇(Perasu)墾殖區士邁巴迪禮堂附近的空地,發表煽動意味的言論。
他聲稱在第15屆全國大選之後,雖然在222名國會議員當中獲得其中115人支持,但他沒獲得國家元首邀請宣誓出任首相。
慕尤丁因而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發表任何煽動言論),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1)條文下治罪,最高監禁3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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