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金融犯罪调查员理察儿登布曼供称,根据调查显示,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和同伙陈金隆,将一马公司(1MDB)的1300万美元用于拉斯维加斯金沙集团赌场和度假村。
1MDB及子公司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继子里扎的民事案今日续审。来自英国的理察儿登布曼是起诉方证人。他在调查金融犯罪方面拥有24年的经验,曾参与1MDB资金遭挪用的调查工作,目前是Kroll Advisory Ltd的调查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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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察儿登布曼供称,在2012年6月20日,里扎所持有的红岩资本有限公司将4100万美元转移至空壳公司Alsen Chance。
4100万美元转移至Alsen Chance
他指出,Alsen Chance是一家空壳公司,没有合法业务,仅用于洗白从1MDB和子公司SRC国际公司所挪用的资金。
他说,从上述的4100万美元,其中1300万美元分成两笔交易,汇入了户头号为000990129926的美国银行国际户头,该户头名为“Las Vegas Sands LLC”(拉斯维加斯金沙户头),
“第一笔交易是在2012年7月10日的1100万美元,标注为‘玩家编号3454296’;第二笔交易则是在2012年7月11日的200万美元,标注为‘玩家陈金隆编号4678710’。”
他供称,研究显示,拉斯维加斯金沙集团是一家赌场和度假村公司。
理察儿登布曼进一步供称,在2012年7月23日,735万500美元和130万美元 ,从Alsen Chance户头汇入拉斯维加斯金沙集团的户头。
“这些汇款被标记为‘刘特佐应收资金’和‘陈金隆应收资金’。”
他说,这些资金似乎是2012年7月10日至11日支付给拉斯维加斯金沙集团的余额,也就是红岩资本有限公司转移至Alsen Chance的资金。
2021年5月7日,1MDB及其三家子公司,即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 Energy Holdings Limited、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起诉里扎及其两家公司(红岩电影公司及红岩资本有限公司)从1MDB获得约2亿4800万美元资金,答辩人里扎把资金用于个人及盟友利益,包括用来制作电影及购买各式房地产。
指答辩人知情
1MDB指答辩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失信,因此是一名不诚实的人,而上述资金遭在逃富商刘特佐挪用,答辩人是知情的。
1MDB要求法庭宣判里扎需对挪用的资金负责任,并作出偿还。
里扎及其两家公司则在2021年10月25日提交的辩护声明中声称,他们是向沙地阿拉伯王室或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借钱,以便在美国制作数部电影,相关资金并非来自1MDB。
其余资金汇画廊等公司
此外,理察儿登布曼供称,除了上述1300万美元汇入拉斯维加斯金沙集团,其余资金也汇入了画廊、航空公司、房地产公司、书商、营销机构,以及陈金隆名下的银行户头等。
他说,其中330万美元在2012年7月27日汇入Callamari Fine Art Inc。
“在2012年7月9至23日,278万7401美元汇入航空公司Royal Jets,交易标注为‘私人航空服务’。”
他进一步指出,在2012年7月23日,50万美元汇入陈金隆在瑞意银行的户头。
理察儿登布曼供称,在2012年6月20日,5850万美元从红岩资本有限公司转移至Shearman律师楼的户头。
“根据美国司法部,在2012年6月21日及7月10日,5500万美元用于从刘特佐那里购置2套房产,给予里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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