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4日讯)昔加末一名介入他人婚姻的美容师,因没有依据通奸离婚判决缴付20万令吉给起诉人,蔑视法庭罪名成立,被判坐牢7天。
目前,已经入狱的美容师在刑满之前,若仍无法偿还上述20万令吉,起诉人有权利继向法庭要求监禁美容师,直至美容师缴清20万令吉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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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全国首宗判监案例
此宗案件,相信是全国首宗因蔑视通奸离婚判决,而被判入狱的案例。
本案起诉人陈嘉玲(38岁,译音),把前夫苏业雄(39岁,译音)和彭佩珊(38岁,译音)为答辩人。
起䜣人当年发现丈夫与彭女有染而向法庭后提出离婚,而法庭于2021年7月25日做出离婚判决,即两位答辩人苏业雄和彭佩珊必须各偿还20万令吉给起诉人,并支付5000令吉庭费。
法庭依法依理审讯判案,也给予机会让答辩人按照分期方式偿还。
由于两位答辩人没有支付20万令吉,因此起诉人于今年1月3日,委托代表律师入禀法庭提出控诉。
麻坡第一高庭法官拿督梅奥尔于昨天作出上述判决,即判处彭佩珊监禁7天,直到缴清20万令吉通奸离婚判决赔偿及5000令吉堂费为止。
由于彭佩珊没有缴付20万令吉,因此昨天已被送往监狱服刑。法庭也谕令答辨人缴付3000令吉蔑视法庭的费用,给起诉人。
男方申请破产逃过牢灾
涉案男子即答辩人男友苏业雄,则因还在申请破产程序,而暂时逃过牢灾。
法官昨天聆听起诉人陈嘉玲的代表律师冯嫊岚,及两名答辩人苏业雄、彭佩珊的代表律师王文丽(译音)的陈述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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