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TI-M)促請政府在起草和提出居家服刑法案時,將貪汙和洗錢案件以及其他特定罪行排除在外,無論罪犯是老年人、前公務員還是其他任何身分。
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主席莫哈末莫漢發文告說,如果在起草法案時未能明確處理這項問題,並且如果允許貪汙或洗錢案的罪犯被允許將監禁改為軟禁,那麼政府將被視為有效削弱了檢方和反貪會為將此類罪犯繩之以法所做的所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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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讚揚團結政府在2025年引入《居家服刑法案》的努力,以現代化大馬的刑法和司法系統。
他說,監獄過度擁擠是全球許多發達和發展中國家面臨的重大問題,大多數國家已經開始探索非羈押性處罰或居家服刑,特別是對輕微罪行、重病或孕婦的囚犯。
“不過,這項醞釀已久的法案的頒佈時間,卻讓民眾感到謹慎和焦慮。尤其是去年前首相因貪汙案件獲得特赦,但政府和特赦委員會對此決定幾乎沒有任何結論,民間對此頗有疑慮,質疑此新立法的頒佈時間是否為了造福某些人。”
應透明實施機制防濫用
該組織也呼籲政府不僅僅停留在口頭承諾上,更應當透明地實施機制,防止居家服刑法案可能被濫用,為某些高官及涉及重大犯罪和危及公共利益的罪犯提供政治利益。
莫漢指出,如果有關貪汙、濫權和洗錢案件的潛在特赦或高官待遇被視為對濫權、重大貪汙和洗錢的縱容,這必將引發民眾和公民社會對大馬政府在國家反貪戰略上的承諾的負面看法,並肯定會對政府在2033年前進入全球貪汙印象指數(CPI)前25名的雄心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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