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环境部总监拿督旺阿都拉迪透露,全国受污染的河流已从29条减少至25条,而该局将持续检验全国河流的水质,同时针对导致河流污染的主因加强执法。
他说,政府成立了全国河流水质下降特别委员会,涵盖了从联邦、各州及各县市的相关单位。这个特别委员会今年已经进行了2次会议,致力提升以及维护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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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环境部在维护河流水源方面需要各单位,例如工厂、建筑商及污水处理厂的合作,确保所排出的污水依照1974年环境质量法的规定,并获得妥善的处理。
他表示,污水处理厂与工厂所排放的污水及饲养牲畜产生的废料,都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而建筑工地的废料也会被雨水带到河流里,并造成污染。
另一方面,旺阿都拉迪指出,1974年环境质量法已经获得修正,修正后的法案在今年7月7日正式开始实施。
“法案在修正后将罚款的数额从10万令吉增加至1000万令吉,强制监禁5年,违规罚款上限也将提升,最高可达相关罚款的50%。”
根据环境部的数据,全国25条受污染的河流中,有9条在柔佛州,分别是登加河(Sg. Danga)、布罗河(Sg. Buluh)、杜刚巴杜河(Sg. Tukang Batu)、甘拔士河(Sg. Kempas)、纱玉河(Sg. Segget)、班兰河(Sg. Pandan)、瑟布隆河(Sg. Sebulung)、新光河(Sg. Sengkuang)及淡杯河(Sg. Tampoi)。
其余受污染河流, 分别分布在吉打(2条)、吉隆坡直辖区(3条)、槟城(6条)、雪兰莪(1条)以及砂拉越(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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