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訊)環境部總監拿督旺阿都拉迪透露,全國受汙染的河流已從29條減少至25條,而該局將持續檢驗全國河流的水質,同時針對導致河流汙染的主因加強執法。
他說,政府成立了全國河流水質下降特別委員會,涵蓋了從聯邦、各州及各縣市的相關單位。這個特別委員會今年已經進行了2次會議,致力提升以及維護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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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環境部在維護河流水源方面需要各單位,例如工廠、建築商及汙水處理廠的合作,確保所排出的汙水依照1974年環境質量法的規定,並獲得妥善的處理。
他表示,汙水處理廠與工廠所排放的汙水及飼養牲畜產生的廢料,都是造成河流汙染的主要原因。而建築工地的廢料也會被雨水帶到河流裡,並造成汙染。
另一方面,旺阿都拉迪指出,1974年環境質量法已經獲得修正,修正後的法案在今年7月7日正式開始實施。
“法案在修正後將罰款的數額從10萬令吉增加至1000萬令吉,強制監禁5年,違規罰款上限也將提升,最高可達相關罰款的50%。”
根據環境部的數據,全國25條受汙染的河流中,有9條在柔佛州,分別是登加河(Sg. Danga)、布羅河(Sg. Buluh)、杜剛巴杜河(Sg. Tukang Batu)、甘拔士河(Sg. Kempas)、紗玉河(Sg. Segget)、班蘭河(Sg. Pandan)、瑟布隆河(Sg. Sebulung)、新光河(Sg. Sengkuang)及淡杯河(Sg. Tampoi)。
其餘受汙染河流, 分別分佈在吉打(2條)、吉隆坡直轄區(3條)、檳城(6條)、雪蘭莪(1條)以及砂拉越(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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