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6日訊)一位女游泳教練對偷拍慣犯被罰款輕判感到失望,決定公開自己的經歷,提醒民眾關注偷拍課題並提高警惕!
一名王姓女游泳教(25歲)告訴《星洲日報》,稱自己上週日(3日)上午10時05分,在巴生南區哥打峇由鵝馬斯(Kota Bayu Emas)某公寓教完游泳課後,進入公寓女廁洗澡時,突然發現隔壁洗澡間伸出一部手機,嚇得她大聲喊叫,而她的叫喊聲也把偷拍者嚇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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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隨後與公寓管理層會面,查看了閉路電視後,發現有一名華裔男子從女廁跑出來。我懷疑有人試圖偷拍我在洗澡。”
王小姐事後已在當天下午1時35分前往警局報案,詳細還原了當時的情況。
她還表示,警方在當晚逮捕了該男子,但由於缺乏直接證據,無法確認對方是否確實進入女廁。
“然而,警方在搜查該男子的手機時,發現了多段偷拍女性的視頻,因此正式把他提控上庭。”
“從該男子的手機視頻,我們看見他不僅在廁所偷拍,甚至還偷拍女性裙底、從詭異角度拍攝他人做家務,還曾盜取他人內褲,這些都是很變態的行為。”
2020年曾被捕僅罰款100
王小姐還披露,這名男子其實早在2020年時就因類似罪行被捕,當時也僅繳付了100令吉的罰款便結案,如今又在同一地點犯案,讓她感到非常不憤。
她進一步透露,這名男子實際上是該公寓的“慣犯”,經常在泳池的女廁偷拍女性,儘管已經受到法律制裁,但她決定公開自己的經歷提醒社會大眾關注偷拍的行徑。
“我希望藉助媒體報章的力量,引起公眾對偷拍行為的重視,並提醒大家提高警惕,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被告蔡健東(譯音)涉嫌於本月4日午夜12時10分,在哥打峇由鵝馬斯某公寓的控制室內,被發現一臺手機裡藏有色情視頻和照片。
被告昨天早上被押送到巴生法庭面控,他共面對兩項指控,即偷拍他人隱私及持有不雅影片和照片,因而觸犯了刑事法典第292條文。
被告在法庭上認罪後,推事西蒂祖拜達判決他每項指控判罰2300令吉,總共罰款4600令吉,並銷燬2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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