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涉嫌販毒而被控的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前研究助理莫哈末尤索夫基於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41B條文禁止被告保外,而入稟法庭申請挑戰此條文違憲,同時,也要求法庭批准他保外候審,但申請皆遭到總檢察署反對。
控持假槍被關押候審
莫哈末尤索夫於9月12日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販毒)條文下被控,在10月9日,則被控持有假槍,目前被關押在監獄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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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法庭入稟兩項申請,分別是要求法庭宣判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41B條文違憲以及直接由聯邦法院聆審他提出的憲法問題。同時,他也基於數個原因,要求保外候審。
根據他通過代表律師拉菲克向法庭入稟的支持宣誓書,他尋求法庭宣判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41B條文是無效和違憲的,因為該條文禁止法庭批准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下被控的人士,獲得保釋。
他說,因此,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41B條文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他在支持宣誓書中指出,他相信其代表律師的建議是正確的,即憲法問題是一個模稜兩可的問題,需要聯邦法院立即做出明確的裁決。
他也說,法庭此前也未審理過涉及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41B條文的憲法問題。
針對莫哈末尤索夫提出的上述申請,代表大馬政府的聯邦律師莫哈末慕海里提出反對。
承審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擇定明年1月20日進行案件管理,各造需要在1月20日前入稟所有的宣誓書以及回覆宣誓書。
因人身安全特殊飲食要求保外
此外,莫哈末尤索夫在宣誓書中表示,他希望法庭可以考慮他申請保釋的因素,當中包括了人身安全問題,因為本身涉及數宗備受矚目的案件以及曾被跟蹤。
他也說,本身有特殊的飲食需求,對乳糖、麩質和海鮮(貝類)嚴重過敏。
“我也不能吃辛辣的食物,尤其是辣椒。”
他說,不維持這種飲食可能會對他的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並可能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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