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7日讯)曾参加知名男团选秀节目的L姓男艺人(简称L男星)涉嫌性侵12岁少女,遭判刑4年。对此,其经纪人表示不知情:“要整件事情了解过后再对外回应”,随后再度发声明,表示会对判决进行上诉。
据报道,L男星和至少3名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其中指L男星透过交友软件OMI认识12岁少女,虽然知道对方未成年,但仍带她到西门町的住所发生性关系。少女在事发后向老师吐露此事,再向警方报案,少女称L男星全程戴着口罩,和她发生关系约10分钟。全案经一、二审依犯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L男星4年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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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L男星的行为,其经纪人表示:“我们这边因为刚得知事情,而且有了解到事实与判决书有出入,所以接下来将交由我司的顾问律师提起上诉,争取还给艺人清白的机会,若三审定谳后仍然是这个结果,该做的我们会做,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非常感谢。”L男星疑似为避风头,目前已关闭其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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