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日綜合電)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7日官方微博消息,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志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綜合中媒報道,公開履歷顯示,1963年7月出生的劉志強是山東鄄城人,1984年從國際政治學院英語系英語專業畢業後,進入公安部任外事局幹部。
ADVERTISEMENT
他曾長期在公安部任職,2004年2月任公安部外事局局長;2005年10月任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
2016年1月,劉志強任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直至去年6月離任,離任不到1年,今年4月即被查。上月22日,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顯示,經查,劉志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及消費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業務推廣、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志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志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