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首相署部長(法律及體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指出,根據報窮局(MdI)統計顯示,從2020年至2024年9月,公務員破產案件高達3602宗。
她昨日以國會書面回答人聯黨西連國會議員裡查烈的提問時說,單是今年,截至目前,公務員破產案件已達66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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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政府高度重視公務員破產及負債問題,各部門的主管會不時監督和重新評估負債嚴重的官員,確保他們能夠隨時償還債務。
“對此,根據生活水平和嚴重財務負債相關條例規定,為了限制薪資扣除的額度,公務員的淨收入應至少保持在其月薪的40%以上,除非涉及房貸和教育貸款。 ”
她指出,每個政府部門和機構所設立誠信單位的職責之一,是根據1993年公務員條例(行為與紀律)第13條文,以監督面臨嚴重財務負債的公務員。
“除了警告和提醒,相關公務員還會獲得財務諮詢支持,幫助他們更好地管理財務,避免破產及由此產生的紀律處分。 ”
她說,政府也通過2020至2025年反貪計劃(OACP),以提供強而有力的預防、教育和執法措施,確保公務員在財務管理中保持廉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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