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一名退休人员住家5年前遭爆窃,损失15万令吉现金和贵重物品,最终他在上诉中胜诉,把位于首邦市的公寓管理公司列为疏忽诉讼的当事方。
上诉庭谕令该公寓管理公司向原告穆拉达兰支付1万5000令吉的费用,案件管理定周五在沙亚南地方法院进行,诉讼将在稍后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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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官徐美春(译音)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指出,此案并非关于USJ Sri Bayu管理公司是否应为私人单位的损害承担责任。
她说:“相反,该公寓管理公司未能妥善管理和维护公寓的公共财产,导致私人单位受损才是重点。因此,我们认为这并不是一个简单和明显的驳回(管理公司)诉讼案件,因为有关诉讼显然是可行的。”
另外2名法官为哈欣韩沙和法依扎嘉玛鲁丁。
徐美春说,穆拉达兰提起的诉讼理由,是以普通法中的疏忽行为为前提。
她指出,公寓管理公司未能履行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规定的责任,妥善管理和维护公寓的公共财产,这点没有争议。
“需要审判的争议是,被告是否未能履行其妥善管理和维护公共财产的责任,并且这种疏忽是否对原告(穆拉达兰)造成所谓的损失和损害。”
穆拉达兰曾在油棕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他把USJ Sri Bayu和Galaxyforce Security Services Sdn Bhd(公寓管理公司雇用的公司)列为被告。
他说,他的公寓单位在2019年7月30日的入室盗窃案中遭到损坏,因而需要承担修复费用。
2020年2月12日,穆拉达兰入禀地方法庭,指控公寓管理公司未能妥善管理和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性。
公寓管理公司方面随后申请驳回诉讼,并在2020年8月7日获得批准,隔年高庭也驳回穆拉达兰的上诉。
该公司坚持认为,穆拉达兰没有提出有效的诉讼理由,他们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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