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如果Ilham Madani私人有限公司要起诉陆路交通局和交通部,可以尽管“试试运气”。
他重申,注册车牌号的权力应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而根据该法令,任何关于特别车牌的注册,必须经过交通部长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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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是不能注册版权的,版权只适用于文件工作(Kertas Kerja Ilmiah)。”
“我们已经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核实,他所声称的版权只是关于文件工作,而不是车牌号码,难道车牌号也能成为学术文件工作吗?”
陆兆福表示,如果相关公司真的要起诉陆路交通局和交通部,可以“试试看”,政府将会通过总检察署做出回应。
日前,Ilham Madani私人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哈山阿兹哈里曾发律师信给陆路交通局和交通部,指当局在此前举办的“MADANI”(昌明)系列特别车牌竞标侵犯了他的产权,要求当局在7天内支付130万令吉给他。
召回指令是制造商要求
陆兆福出席今日在布城交通部常月集会暨昌明关爱活动后,针对日前陆路交通局召回第二国产车(Perodua)和本田汽车(Honda)3722辆有问题汽车的文告受询时回应,表示召回要求是制造商要求,而非陆路交通局。
“他们(制造商)要求召回前,必须先通知陆路交通局,之后由陆路交通局发布相关指令。”
他说,相关制造商是在收到客户反馈后,发现有一些缺陷,因此才决定召回3722辆汽车进行检查,以确保车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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