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指出,居家服刑法案不適用於重犯、死囚或已被定罪的罪犯身上。
他強調,居家服刑法案的制定,實際上是為了解決還押囚犯的問題,舒緩監獄過於擁擠的情況,不包括讓被定罪者居家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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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夫丁今日為2025年財政預算案政策辯論進行部門總結時,率先回應居家服刑法案課題,並一一解答國會議員的疑問。
僅適用輕判暫羈押待審犯人
他表示,該法案僅適用於輕判、暫時羈押或等待審判的罪犯,不適用於因涉及死刑或終身監禁等罪行而被拘留的個人。
他指出,對於涉及嚴重罪行,如判刑超過10年監禁、家庭暴力、虐待兒童、強制鞭刑、以及在反販賣人口和反移民走私法下被拘留者,也不適用於居家服刑。
“我們的目標是賦予法院權力,考慮並命令被拘留的人居家服刑,並佩戴電子設備直到審判日。”
他指出,新法案將使監獄環境更加舒服,讓監獄不會過於擁擠。
指納吉不在現有法案內容
另一方面,賽夫丁針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詢及前首相拿督里納吉是否也獲准居家服刑時說,除非有國會議員在法案提呈時提出要求,否則,居家服刑法案不適用於已經定罪的罪犯。
“它不包括在我們現有的內容中,但若稍後有議員認為,即使是被定罪者也必須被考慮,屆時再決定。
“但就目前而言,我們的意圖是待審的嫌犯類別,如果說10年還押不應考量的話,因為罪刑的嚴重性,屆時再做考量。。”
稱納吉寬赦令附錄屬“傳聞”
此外,針對伊黨哥打峇魯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達基尤丁詢及納吉的寬赦令附錄是否真實存在問題,賽夫丁說,根據法庭的裁定,這是“傳聞”證據(hearsay)。
“當律師提出該取錄時,法庭隨後認為該附錄是傳聞,法庭的裁定已很清楚。”
他認為無須再挑起此事,更何況內政部也不是特赦局成員,這是國家元首的權力。
達基尤丁緊接促首相或內長可以向前國家元首求證的問題,內長認為,這只是達基尤丁的個人看法,但任何引發爭議的課題應當交由法庭來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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