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7日訊)一名屋主欲把自己閒置但傢俬齊全的屋子借給一個家庭免費居住,卻又擔心出借期間屋子裡的物品有任何損壞;他向網民尋求意見,卻被勸告“免費的東西沒人珍惜”,建議他擬合約收租!
根據網媒mStar報導,一名屋主在馬來西亞律師和消費者(PPM)臉書群組中發文,尋求網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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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表示,他擁有一間裝修完善、傢俬一應俱全的房子,但已經許久無人居住,因此有意幫助一戶人家,以不徵收租金的方式讓他們入住。
“這間屋子的傢俱齊全,有冰箱、冷氣機、風扇、床架和床褥,廚房也可以煮食,有石油天然氣等,全部都還是嶄新未使用;他們住進來只需要每月繳付水電費,不用付租金。”
儘管如此,帖主表示有意在這家人入住之前,讓他們簽署一份白紙黑字的合約,但他卻為是否應該準備這份合約感到難以抉擇。
“我能不能準備一份合約,列出物品清單寫明只是暫時出借給這家人,直到他們找到新住處為止?
“若屋子裡的物品因為他們的疏忽而嚴重損壞,是否能憑著這份合約向他們索償?”
對於帖主的疑慮,不少網民留言反對帖主免費出借屋子的行為,並認為即便租客是自己的親人,也需要劃定界限,徵收合理的租金,而不是一味提供免費。
“不論你們關係多熟絡,即使是至親,都不要免費提供住處,因為人們不會珍惜免費的東西。一旦他們住慣了那間屋子,不肯搬走是一回事,屋子裡的東西壞了,又是誰來承擔呢?”
“建議最好是做一份合約,註明免費居住的期限,還有多久之後要開始繳付租金。否則他們住慣了免費的房子,就不想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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