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8日綜合電)臺灣土木工程師陳柏諺兩年前因金錢糾紛掐死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學生,再謊稱“兩人約好一起長眠”,甚至多次盼家屬同意“冥婚”,家屬斥陳故意殺人,希望判處死刑,莫讓臺灣淪為馬籍學生地獄,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陳無期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判決認定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卻沒有減刑,判決理由不完備,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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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起於,陳柏諺2022年4月透過IG(Instagram)聯繫蔡姓女大學生,但兩人無密集往來;陳柏諺又於同年10月3日聯繫蔡女,並多次出入蔡女租屋處。
未料,陳柏諺於同年月13日向蔡女索討新臺幣9萬9999元(約1萬3880令吉)遭拒,涉徒手掐住蔡女頸部並以抱枕遮掩蔡女面部導致窒息死亡。
陳返回新北市鶯歌區租屋處服藥輕生,傳訊息給家人後,消防人員到場救援、送醫洗胃,保住一命,全案也因而曝光。陳原認殺人罪,稱“想嚇嚇她,不小心失手”想讓她覺得暗一點,才會拿抱枕遮臉。
陳之後翻供,稱是受蔡女囑託而掐死她,還約好“一起死”,陳說是蔡女託夢,希望他講實話,他伸右手掐脖2次,蔡女雙手合十,他不忍心放手,但蔡女叫他拿抱枕遮臉,他才掐脖殺人,自己犯後在房間放佛經,替她蓋被子後離開。
一審的士林地方法院開庭時,陳向蔡女雙親道歉,再提出冥婚“對不起,讓你們失去寶貝女兒…希望你們同意把女兒嫁給我”的請求。蔡女家屬則委由律師表示,蔡女和家人關係好,即使有輕生念頭,怎會沒有遺書?用掐脖的方式尋短很殘忍,本案明顯是殺人,請求判陳死刑,不要讓臺灣淪為馬來西亞學生的地獄。
一審認為陳與蔡女金錢觀不同,也對於死者花錢的方式頗感壓力,因感情想法有時較為極端、挫折忍受度低而殺人,判他無期徒刑。
陳柏諺及檢察官均僅就量刑部分提起上訴,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開庭時,陳又一改過去的辯詞,承認殺人並說“感到很抱歉”,希望法院改判15年徒刑。
二審認為,陳柏諺一廂情願書寫佛經欲迴向給蔡女,難認有真誠悔意,僅見心存僥倖,並無可列“犯罪後態度”而有減刑可能。
合議庭審酌,陳柏諺因金錢糾紛一時激憤而犯罪,與事前謀議、使用凌虐手段有異,未達“情節最重大之罪”,雖符合自首,但考量此案情節,不予減輕其刑,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有違誤,日前撤銷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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