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被列为2000万令吉绑架案关键人物的57岁女嫌犯据传是肉票妻子,她今日被提控上庭时,透过律师向法庭申请保释在外,惟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聆讯,法官以地庭未具备司法管辖权的理由,驳回被告的申请。
被告陈云贵(译音)于上午8时30分左右,在警方押送下现身新山法庭,过后被带往第5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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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红色外套的被告,与前次被带往申请延扣时的情况不同,不再怒怼媒体,而是低头回避镜头。
在法庭内,被告除了安静聆听律师拿督佳吉星的谈话,身后也有一名疑是被告女亲人的年轻长发女子一直与她攀谈。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控于10月13日清晨5时左右,连同早前被控的3名被告,即46岁本地华裔男子锺诗明、39岁越南籍男子龙万同及同为越籍的29岁男子谭万充(人名皆译音),在新山海景路一带共谋绑架59岁林姓商人,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同读,若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30年或最高40年监禁的刑罚,并可施行鞭刑。
被告在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后,对指控点头表示明白。
其代表律师佳吉星随即希望法官哈芝丽雅,能批准被告保释在外的申请。
他指出,被告在10月22日遭警方逮捕,前后共被拘留了14天,并于11月5日获释,惟警方于11月7日重新逮捕她,并在今日提控她。
他以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为例指出,在此条文下,允许生病、16岁以下未成年者或女性,可保释在外,而被告除了女性的身份,也患有心脏病,符合以上条件。
他也指出,被告有4名年龄介于4至9岁的孙儿,他们平常是由被告照顾,但被告被拘捕后,她的孙儿们都出现情绪不稳的状态。
求情证明报告 厚厚一叠
为此,佳吉星也准备了厚厚的求情证明报告,即除了被告在新山专科医院及新加坡国家心脏中心接受治疗的报告之外,还有许多案例,冀望法官考虑并予以批准。
不过,本案主控官乌玛法依兹和诺麦莎拉,皆以地庭未有审理绑架案的司法管辖权为由,反对该保释申请。
哈芝丽雅在案件进入休庭后重新聆讯时,也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上述申请,并将案件展至11月17日,让被告与另3名共谋绑架的被告在同一天过堂。
59岁的林姓富商,于10月13日清晨5时左右,在住家前遭绑架,过后于中午脱绑,并于傍晚6时左右报案。
在这起相信是我国史上最高赎金的案件中,警方共逮捕了14名男女嫌犯,分别为11男3女。
男嫌犯中,有9人是本地人,2人是越南籍;女嫌犯中,2人是本地人,1人为越南籍。
其中6名男女嫌犯已于11月4日,被控上新山法庭和推事庭,当中有3名被告同样面对绑架指控,并且不获保释,案件展至11月17日过堂。
2男嫌犯控试图销毁罪证 罪成可判7年
同一天,另有2名本地华裔男嫌犯被带往哥打丁宜法庭面控,他们被指试图销毁绑架华裔富商的罪证,触犯了刑事法典第201(销毁证据)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惟两人否认有罪,获保释候审。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也成功查获多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包括1支PIETRO BERETTA型手枪、250枚实弹子弹、一副手铐,以及现钞195万令吉、100万新元(逾330万令吉)和40万泰达币(US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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