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1日综合电)台湾半导体企业联华电子创办人、前董事长曹兴诚遭中国列为“台独顽固分子”,他周一偕律师新闻发布会,宣布对国台办主任宋涛和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指控两人恐吓危害安全罪。
综合中央社等媒体报道,中国6月公布“惩独”22条司法文件后,国台办官网8月增加“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题栏目,列出以往公布的“台独分子”,还提供举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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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斌华于10月14日指出,针对检举台独顽固分子的线索核查甄别后,决定对民进党立委沈伯洋、前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和“黑熊学院”实施惩戒,禁止沈、曹及其家属进入中国及港澳。
曹兴诚周一偕同律师陈文龙、刘继蔚、黄思维一起举行新闻发布会。他强调,他2年前就放弃新加坡国籍回台,“中华民国”护照是他唯一一本护照,他说,“中华民国是我唯一的国家”。他出面控告宋、陈是尽国民应尽的义务,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的立场。
曹兴诚说,中国将他维护台湾主权丑化成台独,甚至加以罪名恐吓,说他是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但没有人谋独,维持台湾主权,拥护总统赖清德所说两岸是国与国互不隶属的关系,台湾是独立自主,如果说这样就是谋独,那台湾都是谋独。
坚持台主权独立立场
他强调,国台办恐吓他已经违反中华民国的刑法,会正式向宋涛和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控告两人违反恐吓危害安全罪,是在尽国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法律将来会怎样,仍要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的立场。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曹兴诚的委任律师立即前往台北法院提告,提出刑事自诉,控告国台办官员违反中华民国《刑法》305条的恐吓危害安全罪,面对中方指控,他涉及独言论嚣张与谋独行径恶劣等。
曹兴诚的委任律师郑文龙指出,陈斌华在新闻发布会指控曹兴诚是台独顽固份子,要限制旅行、限制经商自由,甚至威胁危害生命,已违反国际法,更触犯刑法的恐吓危害安全罪,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对于台湾是否对中国官员有管辖权的问题?郑文龙表示,陈斌华透过国台办新闻发布会发布讯息,让台湾的曹兴诚看到后会怕,这就构成“恐吓危害安全罪”,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见解,台湾法院对这种案件是有管辖权的。若2人未来不到案,就可发布通缉,宋涛、陈斌华来台就可将其逮捕。
除了在台湾提出告诉,郑文龙表示,宋涛、陈斌华违反联合国国际公约,也违反国际公法,在美国有个法律是“外国人侵权请求法”,已经联络美国律师讨论,考虑到美国对宋涛、陈斌华提出诉讼。
曹兴诚先前宣布捐出1亿美元(约4.40亿令吉)强化国防,媒体提问捐款情况。曹兴诚说,捐1亿美元主要是为了打认知战,当然有保密性,黑熊学院主要提供训练的机构,就是他赞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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