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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48pm 12/11/2024

恐怖主义

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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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講師控鼓吹恐怖主義 否認有罪 案擇1211審

(吉隆坡12日訊)70歲的前高等教育機構講師涉嫌鼓吹恐怖主義意識形態,並允許在位於新山埔來的住家舉辦相關活動,嫌犯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被控,但他對此表示不認罪。

被告阿都拉達勿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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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慕尼安迪擇定12月11日為案件定下審訊日期。

本案主控官為魯裡扎阿都、西蒂末拉茲和麗娜哈妮妮副檢察司,而被告代表律師為法麗達莫哈末。

阿都拉達勿被控在2023年9月3日至4月14日期間,在位於新山埔來的住家灌輸與恐怖組織“達伊沙”相關的恐怖主義意識形態,並慫恿發動恐怖主義行為。

此罪行違反了刑事法典第130G(a)條文,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最高30年和罰款。

阿都拉達勿也在刑事法典第130H(a)條文下被控,涉嫌在相同時間和地點,允許舉辦暴力活動,懲罰與上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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