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可以代表中国,安华可以代表马来西亚,但只有美国民主制度能代表美国。
这几天,笔者留意到很多专栏作者都以美国大选作为专题。有些点评特朗普,有些点评贺锦丽,甚至还做出美国和世界走势的评论。笔者本文非以特朗普或大选为题材,而是论述读者和专栏作者对此课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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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1776年独立后,已经更换了45位总统。1945年,连任4届的罗斯福总统过世后,美国也在1951年修改宪法,限制总统任期两届。也就是说,一位美国总统最多只能掌权8年。
而公务员则不受这8年的限制。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是终身制,即联邦法官可以就职到过世为止,除非他选择退休。美国国家银行──美联储委员会理事的委任,是14年任期,其主席的任期为4年,没有连任限制,直至其14年理事任期届满为止。
这意味着,很多高级公务员的任期都超过美国总统。这些公务员的权力有的甚至还高过美国总统委任的部长。在一些人眼中,这种情况被视为“深层政府”(Deep State),用来描述一个被认为在政府背后运作、控制国家决策的隐秘权力结构。
除了由选举产生的政府官员外,还有一些政府内部的官僚、军事、情报机构以及跨国企业等精英集团,在幕后影响或操控国家政策。
打个比方,即使有一天,美国总统、部长、参众议员同时休假,在国外度假一个月,完全不工作,国家整体运作还是可以通过公务员体系自主运行。
无论是特朗普,还是贺锦丽,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对外政策的方向都是一样的。美国还是会把中国视为假想敌,会以本国利益为主,会让美联储自行安排利率的升降,会一直保持军队的效率,会一直支持以色列对抗哈马斯等等。不同的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已。
对了解宪法者而言,总统的权力其实不是很大。权力由很多机构瓜分,互相监督制衡。联邦法院、众议院、参议院、美联储、军队、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等等,都有被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主权。
总统有时候会行使否决权,但是没有这些监督者的同意,则无法自由行使权力。而代表选民的众议院和代表州属的参议院,则有弹劾民选总统的权力。
打个比方,特朗普对传统媒体有着根深蒂固的仇视,但在第一次担任总统时,却无法对其采取什么有效的打压行动,只能在白宫与媒体见面时,用手指指着记者说“假新闻、假新闻、假新闻”,仅此而已。
相比之下,马来西亚政府的运作可以说很大程度仰赖于政治人物。许多法规赋予首相和部长很多权力。简言之,民选的政治人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主宰整个国家的运作。
当希盟第一次执政时,很快就撤换了总检察长,委任一名政治人物的辩护律师替补,甚至可以决定司法遴选,还委任政治人物为反贪委员会主席等等。
马来西亚法律赋予在朝政治人物重度监控媒体的权力,允许政府在特定情况下勒令关闭或者吊销某报社的运营执照,甚至可以以煽动罪来对付政敌。
《内安法令》在此之前就被纳吉废除了,但希盟主张废除的《煽动法》、《出版法令》等等,还是被希盟保留下来。而某些部门还被发现要求一些媒体平台下架一些政治内容。这些在美国都行不通。
美国的宪法和传统,虽然衍生“深层政府”,但同时也确保不会有一个个体掌握大权,迈向独裁,罔顾民主。民主制度有它的弊端,但至少确保了不会有暴政。
特朗普也好,贺锦丽也罢,对外政策永远都会以美国本土利益为主,国际关系的方向也一致。当然,友好关系也需要保持,商业关系也可以互利互惠。
在美国总统权力受限制,以及美国“深层政府”的运作下,对于美国总统大选,我们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聊聊就好。习近平可以代表中国,安华可以代表马来西亚,但只有美国民主制度能代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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