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3日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官员(T4级别上等兵)涉嫌于2022年期间,共收取2300令吉贿款,他今日在亚罗士打第二地庭被控5项罪状时认罪;法官宣判其每项指控被罚款5000令吉共2万5000令吉。
如果被告无法偿还罚款,每项控状则须以5个月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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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莫哈末阿都哈迪(35岁)于2022年1月2日至10月8日,在吉玻海事执法机构办公室任职期间,5次接受一名贸易公司华裔业者通过中间人的银行户头汇款给他,即4次500吉令及一次300令吉。
身为公务员的他,因向与其工作存在利益关系的业者收取贿款,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和礼物)条文。罪成者可被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审理此案的法官是琵西丽亚,代表反贪会的2名主控官是阿都姆达金和莫哈末沙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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