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3日訊)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官員(T4級別上等兵)涉嫌於2022年期間,共收取2300令吉賄款,他今日在亞羅士打第二地庭被控5項罪狀時認罪;法官宣判其每項指控被罰款5000令吉共2萬5000令吉。
如果被告無法償還罰款,每項控狀則須以5個月監禁替代。
ADVERTISEMENT
根據控狀指出,被告莫哈末阿都哈迪(35歲)於2022年1月2日至10月8日,在吉玻海事執法機構辦公室任職期間,5次接受一名貿易公司華裔業者通過中間人的銀行戶頭匯款給他,即4次500吉令及一次300令吉。
身為公務員的他,因向與其工作存在利益關係的業者收取賄款,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65(公務員不得接受貴重物品和禮物)條文。罪成者可被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審理此案的法官是琵西麗亞,代表反貪會的2名主控官是阿都姆達金和莫哈末沙扎達。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