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4日綜合電) 臺灣名嘴朱學恆遭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強吻等,一審遭到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週四上午審結,認定朱學恆犯下2個“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對此,朱學恆在臉書發表回應,“不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朱學恆遭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在某次餐敘中,藉著酒意強抱、強吻,還說“反正你明天也不會記得”,事後朱學恆開直播道歉,但辯稱自己喝到斷片,完全不記得,說詞引發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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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後,朱學恆向檢方提出“自我告發”,檢方偵結將他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一審審理後,也判定朱學恆有罪,判處1年2月徒刑。
全案上訴到二審,朱學恆與鍾佩君多次交戰,其中鍾沛君在最後一次出庭時,更受訪痛批朱學恆與他的律師“不斷提價碼”,讓她氣得痛罵,“我不是商品,不要用價碼來羞辱我”。
ETtoday新聞雲報道,高等法院週四上午審結,認定朱學恆犯下2個“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
對此,朱學恆在臉書發表回應,“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在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今年49歲的朱學恆是臺灣許多政論節目的來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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