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隨著大馬律師公會選舉即將於本月底舉行,是否應設立自身責任補償基金(SIF)計劃,成為本次選舉的重要爭議焦點。
提倡落實自身責任補償基金
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古都布指出,由16名候選人組成的團隊,正在提倡落實自身責任補償基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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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該會目前依賴保險來保護律師免受民事責任。
“多年來,我們在保險費方面遇到一些問題。我們意識到無法控制保險費,因此在2008年,一個委員會提出了自身責任補償基金計劃,以解決有關問題。
“過後有關提案獲得通過,(自身責任補償基金計劃)本應在2010年實施,但卻面臨缺乏初期資金的重大挑戰。”
據網媒《Scoop》報道,根據法律專業法令第78A條文,律師公會有權制定與律師職業賠償相關的規則。
該條文授權職業機構採用保險計劃或批准設立基金,以保障律師的職業責任。
古都布說,該基金到2019年已積累至少2500萬令吉。
“因此,當它投入使用時,律師可以選擇是否加入自身責任補償基金計劃,或繼續使用當前的個人賠償保險(PII)。
“個人賠償保險受外部因素的影響,我們無法控制,但自身補償基金則可由我們控制。這給了律師一個選擇。”
梁信友:2計劃之間存“誤導信息”
不過,執業律師梁信友卻持有不同觀點,認為保險費和自身責任補償基金之間存在“誤導信息”。
他發表聲明指出,雖然SIF計劃支持者建議律師每年支付600令吉,即低於當前1000令吉以上的保險費,但這可能會影響基金的可行性。
“若每年平均損失率在50%至60%之間,這意味著每收取1令吉,就有50至60仙會用於賠償。2025年保險費預計為每名律師1000令吉,假設平均損失率為60%,預計將有600令吉用於賠償。
“如果SIF的保費率定為600令吉,這可能導致損失比率達到100%,並面臨資金隨著時間推移而耗盡的風險。”
他強調賠償的週期性,並以2014年至2016年為例,這3年的損失率分別為76%、92%和76%。
“賠償是週期性的,沒有人能保證糟糕的年份不會再次發生。僅憑這些數字,每名律師600令吉的保險費將導致SIF計劃失敗。”
庫漢拉吉:須優先考慮可持續保障
另一名律師庫漢拉吉也認同梁信友的觀點,他認為,任何賠償計劃都必須確保所收保險費,與預期風險和基金運營需求相符。
“以精算基礎為重點,對謹慎的財務管理至關重要。儘管呼籲降低保險費的建議具有吸引力,但必須優先考慮律師和客戶的可持續保障。”
據報道,42名候選人正在競選大馬律師公會2025/2026任期的16名理事職位,約2萬4000名成員具有投票資格。
所有填妥的選票必須在11月30日前提交,新當選的理事將於2025年3月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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