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一名华裔游泳教练一个星期前因性侵一名5岁3个月的男童,今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惟他不认罪。
被告黄广和(译音,27岁)被控本月7日下午5时40分,在冼都星光岭的一所游泳学校,犯下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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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是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d)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及鞭笞,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阿廸克纳西哈向法官建议,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被告不可接近受害者,每月必须向最靠近的警局报到一次,交出护照至法庭案件结束。
律师阿斯南沙则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降低保释金,因为被告为独生子并需要照顾没有工作的母亲。
法官阿斯鲁达鲁斯过后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令吉保释,须向法庭交出护照,案件定于今年12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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