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經濟部長拉菲茲說,政府在實施針對性補貼或劃定最富裕群體(T15)時,將不單純依據家庭總收入,而是以家庭的生活開銷標準為核心依據。
社交活動也納生活開銷
他今日為2025年財政預算案委員會階段進行部門總結時說,除了確保家庭有足夠的食物、住房和交通工具之外,他們還應有足夠的金錢參與社交活動,這些因素都會作為所有家庭的生活開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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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關於國人的開銷也必須根據他們居住的地點、孩子人數、孩子年齡、撫養情況等來決定。
“經濟部長的立場和建議與在座各位相一致,無論是執政黨或反對黨,即我們不能僅僅根據家庭總收入來執行政策。
“我們考量到議員提出的多個因素,包括必須考慮扣除稅收、繳納公積金、天課等後的淨收入,接著再減去開銷。”
數據結合可準確反映基本開銷
他說,在執行主要數據庫(PADU)計劃時,許多人會問究竟如何確保所輸入的數據準確無誤。
“由誰來審核?因此,我們納入基本生活開銷標準的概念。截至目前,這些數據與其他數據結合時,其實能準確反映出某個家庭在特定情況下的基本生活開銷。”
他舉例,當某人說自己賺了1萬令吉,但扣除所有開支,包括馬賽地轎車的費用後,他只剩下100令吉,那就是個人的問題,因為開銷過於龐大。
他表示,經濟部向政府提出的建議,就是必須制定一個生活開銷標準的基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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