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5:22pm 15/11/2024

违禁品 [21]

上诉 [197]

违禁品 [21]

上诉 [197]

涉運輸違禁品各罰110萬 上訴庭批准2男上訴

(布城15日訊)上訴庭今日批准兩名男子提出的上訴申請,允許他們針對因涉嫌在2018年運輸價值14萬5440令吉的違禁進口貨物而被推事庭判處每人110萬令吉罰款的判決,提出上訴。

此上訴申請是由公司董事陳華傳(譯音)和羅裡司機左瑟夫奧諾提出,並獲得由拿督仄莫哈末魯茲瑪、拿督阿茲曼和拿督阿茲米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批准。

ADVERTISEMENT

法官仄莫哈末魯茲瑪是在聆審這兩名男子的上訴申請時,同意他們提出一個法律問題後,作出相關批准決定。

分別10萬及擔保人保外

法官也批准這兩名男子在等待上訴結果期間,分別以10萬令吉保釋金和擔保人保釋外出。

法官也諭令這兩名男子向法庭交出護照,並在每個月的第一週到鄰近的警局報到。

推事庭是在去年8月30日裁定46歲的陳華傳和39歲的左瑟夫奧諾罪名成立,並判處每人罰款110萬令吉,或者以12個月監禁代替罰款。

根據控狀,他們被指運輸2304箱Maximus X-Strong啤酒和額外120箱同款啤酒,根據2017年關稅(違禁進口)令第2部分第3附表第1項,這款啤酒被禁止進口。

他們被指是在2018年9月14日早上10時40分,在沙亞南大道前往雪蘭莪大城堡方向的45公里處,犯下此項罪行。

上訴高庭遭維持判決

這兩名男子隨後在高庭提出上訴,高庭在今年8月27日維持推事庭針對他們的罰款判決,但如果他們未能繳納罰款,代替的監禁期限則從原本的12個月增加至6年。

由於這起案件源自推事庭,這兩名男子必須先獲得上訴庭的批准才能繼續在上訴庭上訴。

較早時,在上訴庭聆審期間,兩人的代表律師S.R.惹曼原本尋求向上訴庭提出14道法律問題。

與此同時,主控官林偉強(譯音)副檢察司要求法庭將保釋金額定在10萬令吉,以確保兩人出庭,而惹曼則提出了減少保釋金額的請求。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