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7日訊)一名赴泰求學的外籍男子,未取得飼養以及繁殖獼猴的許可證件下,在社交媒體上高調炫耀曬出違法飼養受保護動物,結果惹禍上身,被泰國國家公園野生動植物保護部抓捕!
根據《泰國網》報道,泰國國家公園野生動植物保護廳於11月14日接到民眾投訴,稱在某知名短視頻平臺和網絡平臺上發現,有外國人飼養野生動物食蟹獼猴和豚尾獼猴,並立馬啟動調查和逮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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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植物保護廳廳長阿塔蓬透露,接到消息後,國家公園野生動植物保護廳立即展開調查,並在查明情況後,讓打擊野生動植物犯罪行動小組負責人帶領相關部門人員前往曼谷巴域區展開搜查行動。
他表示,經過搜查後發現違規飼養野生獼猴的飼養者名為扎米的外國人。其飼養了價值3萬泰銖(約3855令吉)的受保護野生動物,即2只雄性食蟹獼猴幼崽和2只雄性豚尾獼猴幼崽。
他透露,扎米在受逮捕後招供稱,其赴泰目的是讀書且在該處租下住宅居住,而獼猴是從某不知名人士處獲得,因而不具有相關飼養和繁殖許可證件。
隨後,執法單位起獲的食蟹獼猴和豚尾獼猴,已交由野生動物保護部負責照顧。
對此,執法部門以未經許可飼養受保護野生動物的指控將扎米逮捕,援引2019年野生動物保護法第17條規定,將他起訴。
一旦罪名成立,扎米醬面對被判處5年以下監禁、50萬泰銖(約6萬4300令吉)以下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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