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訊)2000萬綁架案包括肉票妻子在內的5名被告,所涉及的案件今日分別在新山地方法庭和推事庭過堂,並分別定於12月4日和17日再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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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票妻子陳雲貴(57歲)、本地華裔男子鍾詩明(46歲)、越南籍男子龍萬同(39歲)及譚萬充(29歲)的案件今日皆在新山地庭過堂;越南籍女被告阮玉甘(35歲)的案件則在推事庭過堂。(人名皆譯音)
前4人的案件將於12月17日再過堂,以向地庭提呈銀行賬本及化驗分析報告等重要文件,之後轉移至高庭審理。
被告陳雲貴的代表律師拿督佳吉星在庭上向法官拉絲達表示,陳雲貴向他申訴,今早不獲扣留營允准服用心臟病藥物,導致她的頸項出現腫的情況。
陳雲貴這期間被扣押在新邦令金扣留營,根據佳吉星的陳詞,陳雲貴是心臟病患,需要每日定時服用心臟病藥物,否則會影響健康。
佳吉星說,陳雲貴已把相關藥物帶到新邦令金扣留營,但今早不獲服用藥物,因此希望當局能予以配合,允准她按時服藥。
他指出,陳雲貴也有胸口疼痛的情況,因此擔心她的健康會出狀況。
為此,法官拉絲達諭令新邦令金扣留營,從今日起必須按時讓被告服用心臟病藥物。
今日在法庭上,主控官茜蒂莎拉要求法庭將下一次的過堂定於兩個月後,以提交相關重要文件,但遭法官駁回,被告代表律師佳吉星也表示反對。
佳吉星建議案件於12月17日過堂,獲得法官允准。女被告的另一名代表律師是湯震沅。
根據早前控狀,被告陳雲貴被指控於10月13日清晨5時左右,連同3名被告,即鍾詩明、龍萬同及譚萬允,在新山海景路一帶共謀綁架59歲林姓商人,觸犯1961年綁架法令第3(1)條文,並與刑事法典第109條文同讀;若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30年或最高40年監禁的刑罰,並可施行鞭刑。
本地男被告鍾詩明委任方麗瑩為代表律師,維拉尼斯則轉為擔任兩名越南籍男被告龍萬同及譚萬充的代表律師。
兩名越南籍男被告今日在庭上聆聽由越南通譯員念出控狀後表示明白,而基於案件將交由高庭審理,兩名被告目前沒有認罪。
方麗瑩及維拉尼斯皆要求法官,將案件過堂日期同樣定於12月17日,獲得法官允准。
3名男被告繼續被扣押在烏魯槽扣留營。
與此同時,涉嫌銷燬罪證的35歲越南籍女被告阮玉甘早前獲准保外候審,她今日自行現身推事庭。
推事莎蜜妮將案件定於12月4日過堂。
根據早前控狀,阮玉甘被指控於10月24日在柔佛再也的一所民宅,替綁架案被告鍾詩明銷燬罪證,即一輛本田轎車,觸犯刑事法典第201(毀滅證據及掩護罪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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