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訊)上訴庭批准控方提出的上訴申請,推翻高庭此前裁定巫統京那巴當岸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邦莫達及其妻子拿汀斯里芝芝3項貪汙指控無罪釋放的判決,裁定夫妻2人表罪成立,諭令2人需出庭自辯,案件發還地庭審理。
由拿督阿末再迪、拿督莫哈末再尼以及拿督諾林組成的上訴庭上司,是在今早一致做出上述裁決。
ADVERTISEMENT
莫哈末再尼在宣讀摘要判詞時指出,此案未進入自辯階段,高庭法官並沒有足夠的證據材料對兩名被告提出的檢討裁決申請做出裁決。
地庭是在2022年9月2日宣判邦莫達夫妻3項收賄與串謀控狀表罪成立及必須出庭自辯,隨後他們向高庭申請檢討及撤銷地庭的判決。高庭在去年9月7日批准他們的申請,推翻地庭判決,並裁定這對夫妻無罪釋放。
在2023年9月18日,控方針對高庭法官拿督阿茲哈裁定邦莫達夫妻無罪釋放的判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現年65歲的邦莫達是在2019年5月3日面對2項指控,即以聯邦土地統一及復興局(FELCRA)非獨立執行董事身分,收取220萬令吉和26萬2500令吉的賄金,作為讓FELCRA獲批投資1億5000萬令吉大眾信託基金的報酬。
他被控在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時30分及下午5時,在美拉華蒂花園大眾銀行分行,通過芝芝的大眾信託基金經紀馬希阿都哈密收取賄金。
第三項控狀,指他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點,通過芝芝的大眾益德系列基金,向大眾信託基金經紀諾海里收取33萬5500令吉現金賄賂,作為相同用途的報酬。
至於芝芝則面對3項與丈夫串謀的罪控,即在相同地點、日期和時間收取賄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