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17日訊)集裝箱脫離掛車壓死轎車司機李紫柔案,涉案的牽引車司機今日被控上大山腳推事庭,被告不認罪要求審訊,推事莫哈末哈里夫也諭令被告不準保釋,案訂明年1月24日過堂。
被告馬希佔(51歲),被控於今年11月13日上午9時30分左右在哥本西烈路魯莾駕駛牽引車,導致轎車司機李紫柔死亡,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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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不少於5年和不超過10年的監禁,以及不少於2萬令吉和不超過5萬令吉的罰款及吊銷駕照。
主控官向法庭說,此案猶關公眾利益,事件也在社交媒體廣傳,被告還曾向媒體記者出示“V”手勢,沒有悔意。
推事聆畢後,擇定案件於明年1月24日過堂,等待驗屍報告、醫藥報告及驗車中心報告,被告也沒被獻議保外候審。
該起意外於本月13日上午9時左右發生,1輛重型牽引車從武吉丁雅路左轉入哥本西烈路時,後方掛車上的集裝箱失衡倒下,壓中在等候紅綠燈的2輛轎車並擦撞另外3輛轎車和1輛卡車,導致駕車去上班途中的李紫柔(21歲)身亡,另一輛車的男司機(25歲)則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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