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受委為司法委任委員會的成員,任期從11月1日起生效。
另外3名成員分別是聯邦法院前法官丹斯里再潤阿里、砂拉越前律政司拿督斯里達拉馬末,以及瑪拉工藝大學(UiTM)法律顧問哈蒂妮莎麗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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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委任委員會秘書處發文告指出,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是根據2009年司法委任委員會法令第5(1)(f)條文,作出上述委任。
“這項委任為期2年,從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
上述4人的委任,是填補今年9月3日任期屆滿的敦勞勿斯、丹斯里蘇里亞迪、拿督阿都拉薩和副教授拿督珊拉哈尤所騰出的職缺。
司法委任委員會對卸任的4名成員,在任期的服務予以認可及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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