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8日訊)民政黨主席拿督劉華才炮轟團結政府,再度違背維護新聞自由、透明與開放的改革承諾,意圖恢復媒體更新出版準證的建議,如同打擊和干預新聞自由,立場虛偽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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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團結政府這個決定,說明馬來西亞新聞自由指數會從去年的73名急劇下降至今年的第107名不是沒有理由。
“團結政府的這個建議不但嚴重打擊國內新聞自由,也旨在散播白色恐怖,造成國家民主大倒退!”
轟希盟領袖雙標
他今日發表文告說,民政黨對政府打算修訂《1984年出版與印刷法令》深表關注和擔憂,一旦這個法令被修訂,或將對媒體機構及新聞從業員帶來重大影響。所以,民政黨必須第一時間站出來反對,表達民政黨的立場。
“在所謂‘新聞自由’問題上,希盟領袖充分展現他們雙標‘技能’,把本身過去的示威抗議乃至把示威美化為‘爭取自由和人權’,然而,當在他們的執政下,有任何人發動或參與類似行動,他們就又換了一副面孔。”
劉華才批評希盟領袖打著捍衛新聞自由上臺,現在卻不斷通過各種管道不斷強化信息管控。
“政府這項決策也再度證明首相安華的霸權管理,再度繞過與相關利益團結套論,漠視民意,如同正在進行一場毀滅獨立新聞業的實驗。”
他強調,言論自由是有界線的,政府也不能以這個理由來作為進一步管控新聞的手段,誰違反了法律,就必須承擔後果。新聞自由同樣有界線,任何人發放虛假消息並導致嚴重後果,將面臨法律的懲處。
“為了實現言論自由,我們必須具備一個允許開放、多元媒體部門,支持媒體和依法保護媒體的政治意願,確保民眾可以自由獲取信息,特別是獲取公共信息的法律。
“我反對政府通過變相集權模式來監管媒體,相對的我堅信只要政府能夠做到監督不干涉,望媒體工作者必然會尊重和督促本身的工作,對所報道的新聞負責。”
他說,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團結政府的決定顯然違背了《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所述: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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