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宏達(HANDAL,7253,主板能源組)表示,該公司與前董事經理被聯營公司首席執行員提出反訴,要求賠償超過1億令吉的損失。
宏達今天發文告指出,在11月15日收到訴方達薇娜發出的抗辯書及反申索的修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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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在該反訴案中被添加為第一辯方。第二辯方為該集團前董事經理蘇尼迪辛,第三辯方為宏達的聯營公司——Handal Borneo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HBR)。
訴訟方向3名辯方索取1億3260萬令吉賠償金及由法庭評估的其他損失,並要求按每年5%的利息計算。
宏達表示,經過法律諮詢後,得知自己有很強的辯護理由,並已委任律師以尋求撤銷索賠。
根據資料,訴方為HBR首席執行員。
訴方在反訴案中指出,上述多方一起在2022年成立了合資企業,準備進行海洋砂開採業務並簽訂股東協議。但在簽署各種協議後,訴方表示被3名辯方排擠,違反協議條款和精神及身為公司董事和大股東的權利。
此外,訴方表示不知情也從未同意公司向Handal Energy Borneo私人有限公司(HEB)或其他第三方出售其公司52萬9200股,並且HEB錯誤地取代成為訴方的合夥人,導致營運和管理協議被終止並引致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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