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日综合电)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判刑结果出炉,45名“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的被告被判刑,其中主脑戴耀廷刑期最重,被判监禁10年,黄之锋坐牢56个月。此案为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
综合《明报》和香港商台等港媒报道,案件于周二上午10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另外两名抗争派何桂蓝和邹家成各囚7年和7年9个月,与被指为初选组织者的赵家贤和吴政亨刑期相若,成为初选案中刑期较重者之一,其余被告则是约50至80多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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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赵家贤判囚7年、锺锦麟判囚6年1个月。4人各因及早认罪,获减刑三分一。
另外区诺轩、赵家贤、锺锦麟是从犯证人,协助控方在审讯中作证,以及对法律无知和过往在公职服务上有贡献,再获扣减刑期。
其中第5被告吴政亨,在审讯阶段被控方指与首4名被告同属初选组织者,法庭认为他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自愿和故意继续推动谋划,对其他人施压,致使只有参加并胜出初选的人,方可参加将要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裁定他是“积极参加者”,同时指出,吴政亨有可能受戴耀廷误导,才误信谋划合法而行事,判囚7年3个月。
其他被告中,法庭认为杨岳桥在公民党参与谋划时积极行事,具领导地位,但因他及早认罪并参与公职服务多年,减刑后判囚5年1个月。梁晃维、张可森和邹家成是“墨落无悔”声明发起人,并在初选后参与2020年7月举行的抗争派记者会,法庭裁定3人在谋划中,比其他同为初选候选人的被告更积极,梁晃维和张可森判囚4年11个月,邹家成判囚7年9个月。其余被告则是初选候选人,法庭裁定他们是积极参加者,在谋划中不可或缺,因应被告不同求情理由和情况判刑。
民主派在2020年举办初选时,被指曾协议若民主派能取得过立法会半议席,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以瘫痪港府。
47名涉及组织及参与的人士,事后在《港区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下被提控,其中31人认罪,余下16人经审讯后,14人被裁定罪成。有罪的45人,周二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法院判刑前,有市民通宵在庭外排队,排队人数到了早上8时许已增至近300人。
各被告判刑如下:
被告 | 刑期 | 被告 | 刑期 |
戴耀廷 | 10年 | 黄之锋 | 4年8个月 |
邹家成 | 7年9个月 | 尹兆坚 | 4年8个月 |
赵家贤 | 7年3个月 | 岑敖晖 | 4年半 |
吴政亨 | 7年3个月 | 冯达浚 | 4年5个月 |
何桂蓝 | 7年 | 刘泽锋 | 4年5个月 |
区诺轩 | 6年9个月 | 谭得志 | 4年5个月 |
林卓廷 | 6年9个月 | 胡志伟 | 4年5个月 |
梁国雄 | 6年9个月 | 朱凯廸 | 4年5个月 |
余慧明 | 6年9个 月 | 黄子悦 | 4年5个月 |
何启明 | 6年7个月 | 吴敏儿 | 4年5个月 |
施德来 | 6年7个月 | 刘颕匡 | 4年5个月 |
柯耀林 | 6年7个月 | 袁嘉蔚 | 4年3个月 |
郑达鸿 | 6年6个月 | 岑子杰 | 4年3个月 |
杨雪盈 | 6年6个月 | 李嘉达 | 4年3个月 |
彭卓棋 | 6年6个月 | 谭凯邦 | 4年3个月 |
黄碧云 | 6年6个月 | 吕智恒 | 4年3个月 |
陈志全 | 6年6个月 | 王百羽 | 4年3个月 |
锺锦麟 | 6年1个月 | 徐子见 | 4年2个月 |
伍健伟 | 5年7个月 | 毛孟静 | 4年2个月 |
林景楠 | 5年2个月 | 谭文豪 | 4年2个月 |
杨岳桥 | 5年1个月 | 郭家麒 | 4年2个月 |
梁晃维 | 4年11个月 | 范国威 | 4年2个月 |
张可森 | 4年1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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