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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5pm 19/11/2024

一读

纳闽税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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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闽税法修正案

纳闽税法修正案一读 限7个月内呈收益报表

(吉隆坡19日讯)财政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4年纳闽商业活动税修正案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在提呈该法案时表示,该法案将在本次会议提呈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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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建议,每个纳闽实体必须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7个月内呈交收益报表,这期间是课税年度的基期。

在这之前,每个纳闽实体必须在课税年开始后的3个月内提交法定声明和收益报表。

此外,法案也建议,以电子方式呈交收益报表。

该修正案将对2025年课税年和其后的课税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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