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财政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4年财政法案一读。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提呈的2024年财政法案,旨在修订1967年所得税法令、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1949年印花税法令、1967年石油(所得税)法令、2012年财政法令和2023年财政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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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案,建议修订1967年所得税法令,涵盖4个条款,旨在新增第6(1)(r)条文,以规定作为公司股东的个人,无论是通过直接持股还是代理持股,如果收入被视为来自马来西亚,则其获得的股息收入将被征收所得税。
捐款逾30万需政府机构验证
法案也建议修订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6(a)条文,以取代第34(6)(h)条文,以规定慈善或社区项目捐款的新扣除条件。
该法案建议,若捐款数额超过30万令吉,就必须获得政府相关机构的验证,且相关慈善或社区项目必须获得财政部长的批准。
修订产业盈利税法令
此外,建议修订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涵盖19个条款,旨在修订该法令第3条文,以根据纳税人在评估年度内,累计每令吉的应税利润来征收产业盈利税,而不是以年度应税利润总额来征收该税。
“通过修订,将对每次处置产业中产生的应税利润进行单独征税。”
在1949年印花税法令方面,旨在修改该法令的第20A条文,对产业交换征收从价税(ad valorem duty),视为出售转让处理,无论是否涉及对价。
该法案建议,特定方之间的产业交换无需缴纳从价税。
另外,财政部也提呈2024年税收征收管理和执法措施法案一读。
该法案旨在修订1967年所得税法令、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1949年印花税法令、1967年石油(所得税)法令、1998年暴利征税法令、2018年销售税法令以及2018年服务税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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