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表示,對於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有關納吉可以居家服刑的寬赦令附錄,政府不說“沒有”,而稱“沒有看到”,是為了避免撒謊。
“一旦國家元首批准了諭令,不管是否經過特赦局開會通過,政府就是沒法挑戰,因為這就是國家元首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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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表示說,如果有人敢說寬赦令附錄不存在,他可以斷言過幾年後,就會有人因為對國家元首諭令撒謊而被控。
沙菲宜今日為“弄清事實-不為人知的故事:1MDB及其他案例”市民大會擔任主講嘉賓時這麼表示;這次市民大會由AP媒體公關公司舉辦,其他主講人還有前國會下議院議長、前選委會主席丹斯里阿茲哈、巫統雙溪毛糯區部委員兼律師阿茲裡;主持人是資深律師卡瑪魯丁阿末。
推斷劉特佐藏匿緬甸
阿茲哈認為,納吉作為特赦申請人,是有權知道本身特赦的結果。
他也認為,元首擁有赦免權,該權力包括無條件赦免、減刑或減免部分刑期,同時元首的赦免權非常寬泛,包括允許居家拘留在內,這涉及國家憲法的核心權力。
詢及為何納吉的律師不直接向王宮尋求寬赦令附錄是否存在的答案,沙菲宜認為,第16任國家元首並不希望捲入這個紛爭中,所以一直保持沉默。
他推斷,案件關鍵人物在逃商人劉特佐真正藏匿地點是在緬甸,並且受到當地將軍的保護,這是從一馬發展公司(1MDB)前法律顧問呂愛霜從緬甸離境的護照不用蓋章作出推斷。
“眾所周知,緬甸就好像個‘牛仔’(cowboy)國家。”
指目前沒有“獲釋協議”
對於國陣與希盟之間是否有釋放納吉,就如同前首相敦馬哈迪與首相拿督斯里安華之間的特赦的協議,他說,從納吉目前沒有獲釋的結果來看,顯然是沒有協議的;至於馬哈迪與安華的協議,他則不清楚。
詢及納吉是否獲得公平審訊,他說,其當事人有不舒服的感覺,主要是SRC國際公司案原本是另一方名法官蘇菲安審理,後來卻撤換為從民事庭調過來刑事庭的納茲蘭,而蘇菲安調往民事庭。
他說,他當時也對此事致函的當時的首席大法官,而得到的答案卻是這是正常的輪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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