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表示,需落实第一阶段电子发票但是却还没有实行的公司,内陆税收局正在进行研究中,并会以个案方式处理。
政府规定第一阶段电子发票措施,年收入或年营业额在1亿令吉及以上的纳税人从2024年8月1日开始强制落实电子发票系统,其中会根据公司2022财年的年营业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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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公司自愿提前参与
林慧英今日国会下议院口头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山打根区国会议员黄诗怡的相关附加提问时表示,第一阶段电子发票原本预计是5000家公司参与,但是实际参与公司的数量已经超过5000家,截至本月19日有7900家公司参与,主要是因为有些公司自愿提前参与。
她说,在目前的电子发票中有80%的电子发票是来自第一阶段必须参与的公司,20%是来自自愿提前参与的公司。
对于土团党布城区国会议员莫哈末拉兹指出,中小微型企业申诉开发电子发票系统的成本高达20万令吉,并且每年需要5万令吉维护成本支持,这与政府预计的3000令吉至3万令吉成本有很大的差别。
政府供税收激励措施支持开支
林慧英表示,可能针对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电子发票的公司由于业务的复杂性和规模,需要的成本会较高,但是对于中小微型企业,政府已经做过研究,其成本是在3000令吉至3万令吉范围。
她指出,政府也为相关商家提供了以下税收激励措施,以支持电子发票的实施开支,包括ICT设备和计算机软件包购买费用的资本津贴申报期限从4年缩短至3年,从2024年课税年度起适用;对于咨询费用支出,每个课税年度可享受最高5万令吉的税收减免,适用于 2024年至2027年课税年度。
她表示,对于提前自愿参与电子发票的公司,若是属于第三阶段,其6个月过渡期依然还是从明年7月1日开始计算,不会因为提前参与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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