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1日美聯電)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週四在第二天的國安審訊中作證,否認他曾要求同事起草一份潛在制裁目標名單。
遭香港政府關押近4年的香港民主派媒體大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週三首次出庭作證,他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並於週四再次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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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週四表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開始用通訊軟件Signal。辯方提及2020年7月,黎智英經WhatsApp向同事陳沛敏發訊息,附件疑是來自美國白宮的內部文件“特朗普行政命令”,並寫上“我們應制作制裁名單,列出審查和恐嚇我們的人”。
77歲的黎智英在庭上作供稱,並非自己撰寫,是在Signal複製,再在WhatsApp轉發,又指忘記這條訊息的來源,但相信傳送者與美國白宮有關聯,可能是華府內部機密文件。
他指自己沒看內文,就轉發了給陳沛敏、民主黨李永達、胡志偉、林卓廷、支聯會李卓人等。
而法官則質疑道,“這麼重要的文件,你沒興趣看?”黎智英指,花時間看就沒時間做其他事,又稱沒指示陳沛敏或李永達等制定制裁名單。
法官問他為何要用WhatsApp轉發,黎稱因為他不會用Signal的轉發功能。
黎智英是2020年實施《國安法》以來被捕的最知名人士之一,該案件備受國際關注。就在週二,另一起國安案件宣佈對45名香港民主人士的判決,刑期四年至十年不等,引起美國、澳洲等多國批評。
黎智英對指控均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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