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21日综合电)马来西亚籍蔡姓女大生命案,家属对嫌犯陈柏谚提起民事求偿。士林地方法院周四判决,陈柏谚应赔偿蔡女父母共计638万354元(新台币,下同,约87万4784令吉),全案可上诉。
2022年4月间,陈柏谚透过IG联系蔡女,但两人无密集往来;陈柏谚又于同年10月3日联系蔡女,并多次出入蔡女租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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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谚于同年10月13日向蔡女索讨新台币9万余元遭拒,涉嫌徒手掐住蔡女颈部并以抱枕遮掩蔡女面部导致窒息死亡。他在行凶后企图自杀,在警消救护期间脱口而出所犯罪行,全案曝光。
民事诉讼部分,蔡女的父母跨海委托律师,向一审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扶养费及精神慰抚金等共2380余万元。
蔡父请求丧葬费33万8933元、交通费3万1066元以及抚养费与慰抚金共1000万元;蔡母则要求交通费1万355元、扶养费及慰抚金共1000万元。
法院周四一审做出判决时认为,交通费及丧葬费部分,原告提供相关单据证明,且被告无异议,予以准许;抚养费,经查询马来西亚法律,该国并无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法令,故认为原告此部分主张无理由。
针对慰抚金,法官考量双方身分地位、经济状况及被告故意杀人等情节,认2人各请求300万元慰抚金为适当,士林地院民事庭故判,被告陈柏谚应各给付蔡母新台币301万3355元、蔡父336万9999元。
刑事部分,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及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均依杀人罪判处陈柏谚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原判决有违误,日前撤销判决,发回高院更审,高院预计12月中重开准程序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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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22日讯)3年前涉嫌杀害大马女大生蔡紫萱的台湾男子陈柏谚,近日获台湾最高法院从无期徒刑改判监禁18年10月,死者好友直斥这个判决令人难以接受,甚至觉得荒谬。
死者蔡紫萱的一名好友在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无论是身为朋友,或是对案件稍有了解的民众,相信都难以接受本次的判决。
“如果说是盗窃,那真的可以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这是杀人,律师说的话真的让人无法苟同,难道凶手要杀很多人,才能相信他不可教化吗?”
她质问,若是凶手在18年刑期届满获释后再犯,届时律师及法官是否应承担责任?

杀人应判死刑或终身监
“真的很可怜,一条鲜活的生命被坏人终结了,但坏人却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报应;即便没有判死刑,终身关在牢笼里失去自由,才是他应该得到的。”
陈柏谚于2022年10月13日因金钱纠纷,在台北士林租屋处掐死蔡紫萱后企图自杀但获救,进而揭发这起案件,引起社会哗然。
台湾士林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陈柏谚,高等法院在去年一及二审皆维持无期徒刑判决,但最高法院却在本月初撤销发回更审,并在20日的更一审中认定案件不符判决死刑或无期徒刑要件,并在基于自首的条件下予以减刑,判处18年10月监禁,可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更一审审理期间,被告律师曾以当地一宗轮胎店遭人纵火烧死8条人命为例,指该案嫌犯自首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惟陈男仅杀害一人且同样自首,却同样被判无期徒刑,认为判刑不公。
死者家属得悉更一审结果后极为不满意,并通过委托律师杨敏宏请求检察官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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