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訊)日前在祈禱室涉嫌拳打兩名警員的28歲男子,今日被帶往新山法庭,並在致傷公務員的罪名下被控。
依斯干達公主城警區主任古馬拉山表示,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32(致傷公務員)條文下被控,但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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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承審推事莎爾米妮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審,並將案件訂於12月15日過堂。
疑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於本月18日中午1時許,在新山江加埔來一帶的祈禱室,突然出拳襲擊兩名警員,導致其中一名59歲警員的臉部、手部和腳部受傷,惟傷勢不嚴重。
遇襲的兩名警員隸屬江加埔來警局,他們事發時穿著警察制服,正準備和教區成員(ahli Kariah)進行祈禱,未料卻遭男子攻擊;被告襲警時未持武器。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被告擁有3項刑事前科、2項毒品前科;尿檢對毒品呈陰性反應。
被告在新山地區一所醫院擁有看診記錄,是一名精神疾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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