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訊)上訴庭擇定明年2月20日,宣判鄉村及區域發展部前秘書長拿督莫哈末阿里夫及其兒子貪汙案上訴的裁決。
莫哈末阿里夫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今天向馬新社證實下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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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地庭裁定67歲的莫哈末阿里夫教唆其兒子阿末祖卡里,收取Wazlin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沙菲安20萬新元(62萬7833令吉)的罪名成立。
莫哈末阿里夫被控收取上述賄金,以及作為回報,他頒發沙巴山打根4個偏遠島嶼總值5750萬令吉的混合太陽能系統項目予Wazlina的一家關聯公司,也就是Eramaz(馬)私人有限公司。
高庭2021年駁父子上訴
地庭判處他監禁3年及罰款300萬令吉,若無法繳還罰款,則以監禁3年取代。
地庭也裁定42歲的阿末祖卡里4項在2016年涉及部門數個項目的索賄及收賄的控狀罪名成立,被判監禁5年及罰款960萬令吉,若無法繳還罰款,則以監禁10年取代。
高庭在2021年3月23日駁回這對父子的上訴,他們隨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由拿督瓦茲爾、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茲祖所組成的三司在10月22日聆聽此上訴;瓦茲爾已升任聯邦法院法官。
在雙方完成陳詞及經過簡短討論後,法庭決定保留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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