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隨著高庭諭令警方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趙明福命案調查,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指出,警方必會在期限內完善調查報告,而現階段將重新審查現有口供。
拉沙魯丁指出,他已下令全國刑事罪案調查部總監率領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調查部分類罪案小組(USJT),負責跟進趙明福命案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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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現有證人現身給予新的口供,警方或能找到對案件有幫助的線索。”
他今早在出席于吉隆坡警察訓練中心舉行的警務基本培訓計劃(PLAK)結業禮後,向在場媒體如是指出。
調查報告屢次被退回
拉沙魯丁認為,警方早已完成案件調查工作,並將調查報告提呈予副檢察司,惟報告卻屢次被退回。
“現階段,警方將會聽取副檢察司建議重新審查現有口供,以完善調查報告。”
此外,詢及6個月時間是否能完成對案件的調查,他則回應警方已就此案調查15年,因此必能在期限內完善調查報告。
昨天,高庭批准趙明福父母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發出庭令指示警方完成15年前趙明福命案調查。
承審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諭令,警方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調查。
法庭是在2022年6月16日發出準令予趙明福的父母,以聆聽趙明福父母要求法庭宣判警方疏忽,以及在一個月內完成趙明福命案調查一事所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
趙明福生前是時任雪蘭莪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秘書,在2009年7月16日被發現臥屍在沙亞南商業廣場5樓陽臺,此前他被帶到同大樓的14樓反貪汙委員會辦公室錄口供。
沙亞南驗屍庭在2011年1月5日裁決趙明福死亡非自殺或他殺,無法對死因作出確鑿結論而列為懸案,不過皇家調查委員會報告在同年7月21日裁定趙明福死於自殺。
上訴庭在2014年9月5日裁定趙明福是遭一名或數名不知名人士的非法行為所導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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