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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9pm 22/11/2024

浮罗交怡

罚款

收据

没存储

餐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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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主

没储存黄姜炸鸡收据或发票 交怡餐饮业主被罚1万

22日讯)浮罗交怡一家,因没有储存并无法向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出示或发票,遭地庭判罚1万令吉。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道,被告阿苏尤尼(22岁)今日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在地庭法官阿兰苏曼面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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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即位于珍南海滩Danau Bingkuang餐饮业主,因没有储存2021年至2023年11月30日收据及发票,抵触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53A(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1人份黄姜炸鸡卖20令吉被广传

控状也指,今年1月14日,被告持有的餐饮店所售卖的一人份黄姜炸鸡因要价20令吉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广传。执法单位较后援引2011年物品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条文,要求被告展示买卖交易收据。

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的莫哈末赫兹林,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若无法缴付罚款,以监禁12个月取代,最终被告选择罚款。

无储存黄姜炸鸡收据或发票 交怡餐饮业主被罚1万
早前被投诉售卖20令吉一份姜黄炸鸡的店家,因没有储存并无法向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出示收据或发票,遭浮罗交怡地庭判罚1万令吉。(档案照、脸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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