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24日综合电)泰国宪法法院驳回针对前首相塔辛和执政联盟成员为泰党的投诉,但是选举委员会仍将继续调查塔辛涉操纵为泰党和干涉联合政府的事件。
《曼谷邮报》报道,选委会秘书长萨文昨天说:“尽管这些事件涉及相同的事实(关于塔辛的行为),但是选委会和法院在处理针对塔辛的请愿书时使用的法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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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上周(22日)发文告说,法院驳回针对塔辛及执政联盟成员为泰党的投诉。
萨文说,法院的判决依据是塔辛和为泰党是否违反宪法第49条,这个条文涵盖不当行为和是否以被视为试图推翻君主立宪制的方式行使权利和自由的主张。
然而,选举委员会的调查主要是为泰党涉嫌违反政党组织法的请愿书,这个条例禁止政党遭外人操纵或干涉。
萨文以已解散的前进党为例,并说选委会将前进党有关的请愿书提交给法院,是因为案件涉及党派滥用权利和自由,被视为试图推翻以国王为元首的民主政府,选委会实际上无权审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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