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財政部前秘書長丹斯里依爾旺被控失信逾66億令吉政府資產及撥款案,高庭擇定週三讓控辯雙方就高庭是否可以在控方沒有提出申請下宣判被告獲釋不等於無罪(DNAA),進一步陳詞。
此案自提控至今已6年,經歷了數次展延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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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早開庭後,依爾旺的代表律師拿督古瑪仁德蘭申訴,控方提交予辯方的文件至今尚未齊全,包括了部分文件還在等著相關部門解密,他因此第三度提出申請,尋求法庭宣判其當事人在此案中DNAA。
古瑪仁德蘭指出,在無法取得所有文件的情況下,將使到辯方律師無法為辯護做全面的準備。
他說,此案自提控至今已6年了,在7月的庭審中,法庭也再次給予了控方4個月的時間,以備妥相關需要解密的文件,但控方至今仍未備妥所有的文件。
“這會使到我面對阻礙,無法進行辯護工作。我需要所有這些文件。”
他指出,這些文件對於辯護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至今未解密,若法庭批准案件在今日開審,會使到其當事人依爾旺無法獲得公平的審訊。
古瑪仁德蘭說,他不希望此案一直困擾著其當事人。
“我尋求法庭宣判我的當事人獲釋不等於無罪,當控方備妥了所有的文件,可以再次提控。”
這些文件包括了來自財政部、經濟部、能源及水務轉型部、內閣、陸路公共交通機構等等。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則質疑控方,為何在文件尚未備妥的情況下,控方就提控其當事人?
他說,納吉因為面對許多控狀而遭到譴責。
“控方聲稱有關的文件需要相關的部門和單位解密,那反貪會在向我當事人(納吉)錄供時,是否有向我當事人出示相關的機密文件?如果有,那麼反貪會是否違反了法律?”
他說,如果反貪會沒向納吉出示相關的文件,這也意味著當局未備妥所有的文件,那為何自2018年就提控納吉?
主控官賽夫丁副檢察司陳詞時指出,截至今早,33份文件已獲得相關部門解密,另有40份文件尚在等待解密中。
他說,有關的文件解密過程,並不在控方的權限,而是由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解密。
他指出,針對辯方提出的DNAA申請,控方表示反對。
他說,針對辯方主張指高庭能在控方沒有提出DNAA申請的情況下,宣判被告DNAA,控方向法庭尋求多一些時間,以進行這方面的研究。
在聆聽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後,嘉米爾展延案件至週三,以讓控辯雙方就高庭是否可以在控方沒有提出申請下宣判被告DNAA,進一步陳詞。
較早前,沙菲宜尋求法庭宣判永久性暫緩此案,但遭駁回。
嘉米爾指出,沙菲宜沒提出正式申請以及入稟宣誓書,因此駁回這項申請。
他也說,永久性暫緩只適用於民事案,而非刑事案。
在6月4日,由於辯方申訴控方提交的文件未齊全,以及控方需要時間做這方面的確認,嘉米爾同意騰空數個審訊日,批准展延至6月19日開審此案。
在6月19日,由於控方需要時間解密辯方要求的文件,因此在文件尚不齊全的情況下,使到案件無法在當日開審,並展延至7月22日。
納吉和依爾旺是於2018年10月24日,被控6項失信大馬政府資產的控狀,所涉金額為66億3606萬5000令吉,以付款給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惟他們不認罪。
他們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並與相同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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