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3名男子涉嫌在2周前持刀抢劫一名中国籍公民,今日被控上庭,惟3人均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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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米舍凡(33岁)、克莉丝娜(24岁)及莫哈末哈菲占(23岁)涉嫌一同抢劫中国籍公民查文庄(音译),抢走了2部耳机,分别是三星和苹果品牌的AirPods耳机,以及2部手机,分别是三星和iPhone 15 Pro手机。
控状指3名被告在11月11日上午11时,在吉隆坡金马马哈拉惹里拉路(Jalan Maharajalela,Dang Wangi)佩特龙巷口(Lorong Petron)犯下以上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并与刑事法典第397条文(持械抢劫)同读。
一旦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或鞭笞。
案定12月24过堂
主控官娜迪亚伊琳娜副检察司认为,3名被告不应予保释,但如果法庭批准保释,她建议每名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詹达则恳请法官降低保释金,理由是3名被告皆是失业状态。
3名被告获准各以8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每月需到警局报到,并将护照交给法庭,直至案件审理完毕。
法官伊古斯拉阿里择定案件于12月2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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