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3名男子涉嫌在2周前持刀搶劫一名中國籍公民,今日被控上庭,惟3人均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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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米舍凡(33歲)、克莉絲娜(24歲)及莫哈末哈菲佔(23歲)涉嫌一同搶劫中國籍公民查文莊(音譯),搶走了2部耳機,分別是三星和蘋果品牌的AirPods耳機,以及2部手機,分別是三星和iPhone 15 Pro手機。
控狀指3名被告在11月11日上午11時,在吉隆坡金馬馬哈拉惹里拉路(Jalan Maharajalela,Dang Wangi)佩特龍巷口(Lorong Petron)犯下以上罪行,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95條文(結夥搶劫),並與刑事法典第397條文(持械搶劫)同讀。
一旦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監禁及罰款,或鞭笞。
案定12月24過堂
主控官娜迪亞伊琳娜副檢察司認為,3名被告不應予保釋,但如果法庭批准保釋,她建議每名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3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詹達則懇請法官降低保釋金,理由是3名被告皆是失業狀態。
3名被告獲准各以8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每月需到警局報到,並將護照交給法庭,直至案件審理完畢。
法官伊古斯拉阿里擇定案件於12月2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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